18.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字号:
大 中 小



项名称: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受理条件:对贫困劳动力通过劳务扶贫合作社、乡村振兴劳务社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输出到户籍所在区县以外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1 年及以上的,按每人600 元标准给予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需提供材料:《贫困劳动力身份认定表》(附件 1)、代申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质凭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缴费 1 年以上的凭证复印件,领取报酬证明材料、《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附件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5)、《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 7)、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贫困劳动力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协议书》(附件 8)。
咨询电话:0531-75873018
有关文件: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