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丧事办理的建议”符合我们国家正在推进的倡导移风易俗实施绿色殡葬的政策,是倡导丧事简办的良好建议。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中共济南市钢城区委办公室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钢城室字[2020]2号)明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减轻群众殡葬负担,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①.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民政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功能区参与,规范农村殡葬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白理事会建设,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由红白理事会组织丧事活动,规范办丧时间,积极推广一日办丧;规范办丧标准,不摆筵席、不收礼金、不雇用乐队、不沿街游丧;规范办丧流程,推广以“播放哀乐、宣读逝者生平、鞠躬告别”为主要内容的“追思会”,由镇干部或村“两委”干部主持,做到庄重肃穆、体现逝者尊严、具有仪式感。丧仪后直接送逝者遗体到殡仪馆火化并合规安葬。②.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民政局牵头;区总工会、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各街道、功能区参与引导城区文明治丧。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工会和社区作用,推广文明治丧礼仪,规范殡葬活动流程,不在家停尸祭奠,不在户外搭设灵堂、播放吹奏乐曲,严格控制一次性花圈的使用。③. 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各街道、功能区参与管控不文明祭祀行为。禁止在具备专用焚烧炉的殡葬服务机构以外场所焚烧冥纸或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摆放、抛撒和焚烧祭祀用品,出现情况及时处理。
为推进殡葬改革,区委宣传部、组织部、民政局等11个部门、组织于2022年联合出台了《关于在乡村倡导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10个反对”和“4个提倡”。丧事简办、节俭办事是方案的主要内容,工作推进以来,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方面,我们建章立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健全红白理事会,覆盖所有(村居),加强了对红白理事会骨干培训;二是完善章程公约,把移风易俗关于殡葬规定纳入《章程》和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各项制度建立以来,我区丧事方面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程序上都得到了规范,在很多村一日办丧、一碗菜招待成为主流,传统复杂的祭祀跪拜被鞠躬取代,敲锣打鼓吹吹打打被哀乐取代,虽然如此,但是仍有部分居民还存在“身后事要体面风光”不怕大操大办的思想,与上级文件要求还存在差距。
下一步民政局将进一步发挥殡葬改革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上持续用力。完善红白理事会职能,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结合传统文化规范农村殡葬活动,引导城区文明治丧,管控不文明祭祀行为。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济南市钢城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姓名:张庆东
联系电话:0531-75703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