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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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政策简介
1、义务(小学)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小学6-11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
2、已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重免收学前教育保教费,优先享受义务教育政府助学金。
二、资助申请指南
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学校于每年9月开学时受理资助申请。申请资助学生提交《义务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低保家庭儿童、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意福利证”,残疾儿童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学校成立领导、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学校资助联系电话(资助热线)
0531-75875876
四、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0531-7587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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