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里辛南朱家庄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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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要求,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特制定我校考试管理制度:
一、设立考试监督管理机构
组长:董兆娥(校长)
副组长:李君凤(副校长)
组员:吕贵荣、崔思凤
1.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考试管理工作。
2.分管副校长全面主持学校教学和学生考试管理工作。
3.教导处负责落实考试管理等具体工作。
二、严格管理、控制次数。
1.学校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由学校根据教体局安排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2.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学校按计划组织教学,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程备考。
三、执行钢城区教体局要求、确保质量。
1.学校考试统一使用教体局规定的考试题。
2.学校、班级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考试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3.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整体素质评价。采用随堂检测、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评价。教师要结合教学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四、等级评价、注重激励。
期末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使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五、接受监督、强化督导。
学校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主管校长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考试等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落实。同时,学校接受上级及社会监督,保障将“双减’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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