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钢法实践丨全程调解不松劲 执源治理化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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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释明工作,不仅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事心双解,才能真正案结事了。近日,钢城区法院在一起案件判决后,坚持不放松、不放弃,最终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避免案件进入“拉锯战”,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2019年,蒋某向某房产公司购买房屋一套,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房款的交付时间。交房后,因其他原因蒋某一直拒绝支付尾款,在房款支付问题上,双方僵持不下。2023年,房产公司将对蒋某的该笔债权转让给汪某。同年9月,汪某将蒋某诉至法院。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法官向双方分析了诉讼风险和法律后果,并多次组织调解工作,以期减少双方的诉讼成本和损失,但蒋某态度坚决,法官遂依法判决蒋某支付剩余房款及违约金共计1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蒋某未及时履行。为了让判决“落地”,彻底化解矛盾纠纷,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审判法官坚持将判后答疑进行到底,持续跟踪判决履行情况,告知蒋某成为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询问双方有无新的调解意愿。多次沟通后,蒋某转变了观念。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判决中的房款支付问题达成一致,蒋某当场支付10余万元,剩余款项将按照约定分期支付,汪某也作出让步,免除了部分违约金。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的责任心予以高度评价,并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钢城区法院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的全过程,努力打造“立审执”一体化体系,深挖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潜力,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和群众满意度,真正立足“案结事了”,着力开启“枫桥经验”钢法实践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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