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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应集采未集采”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11371203004357760N/2026-6747137
区财政局
2026-08-24

政府采购“应集采未集采”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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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省巡视反馈我区政府采购领域存在“应集采未集采”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举措,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压实制度约束,明晰集采执行标准。转发落实《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济南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组织各预算单位认真学习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及采购操作流程,厘清集中采购范围,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集中采购违规问题发生。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经办实操能力。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分管负责人、采购及财务经办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专题业务培训,重点解读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要求,强化依法采购意识,补齐业务实操短板,提升各单位规范采购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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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闭环推进问题整改。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对2025年以来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开展全覆盖自查;在此基础上,选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局等6家单位开展重点抽查,累计排查发现问题12个。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督促相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抽查发现的12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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