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简体版 繁体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内容详情

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336号“钢城区引入无桩共享单车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08

代表提案者

王剑冰

会议届次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钢城区引入无桩共享单车”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1440336

承办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0-06-30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王剑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钢城区引入无桩共享单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摩拜单车为首的共享单车也应运而生。共享单车有低碳、环保、方便的特点,但也存在不少弊端,通过对部分已投放共享单车城市进行了解,随意丢放单车、占用公共交通空间、造成交通堵塞、损坏单车等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目前缺少有效法律支撑和管理手段。

2019年、2020年钢城区住建部门两次尝试引进无桩共享单车,因服务运营商调研后认为钢城人口密度小、有效需求低、运营成本高,不具备引入条件,最终未能成功引进。

相比较无桩共享单车,公共自行车更加契合钢城实际,我区已于2016年启动了公共自行车项目,总规模17个站点,400辆公共自行车,覆盖范围100平方公里。自运营以来,以其系统稳定、方便快捷、绿色健康等诸多优势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下一步,将根据项目运营情况及市民需求,不断完善城区公共自行车循环系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