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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关于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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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5-04-08

【议题解读】关于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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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会议精神

3月28日上午,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海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扎实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水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短板弱项。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树牢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理念,始终坚持“无事不扰”和“最小必要”原则,严格实施联合检查,加大检查平台应用,推进检查方式升级,强化涉企检查监督,寓服务于检查之中,全面规范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聚力提升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督导落实、宣传引导,凝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强大合力,为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严格落实清单化管理。及时动态调整前期制定的“区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外无检查”。按照应合尽合的原则,将针对统一对象可同时开展检查的事项进行整合,形成“钢城区涉企联合检查场景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是加快数字化作业平台推广应用。“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已于4月1日起正式启用。我们将在前期统一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及监督检查,督促各执法单位规范使用该平台,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确保“一次查好”,坚决做到不使用平台不得进企检查。同时,对不使用平台或使用平台不规范的单位将及时予以通报。

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办法,保障“无事不扰”。要统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严格推行涉企行政检查“年计划、月安排”,确保“无计划、不检查”。对上级临时部署、遇突发情况、投诉举报等确需立即检查的,要按要求事后及时备案。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标准,明确检查内容、标准、依据,鼓励支持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要不断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加快推广应用“无感检查”等非现场检查。

四是强化涉企行政检查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各执法单位要组织开展本系统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要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办法》、《济南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内容,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理念。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和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区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牵头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依据《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体系化推进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推进配档表,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时限,挂图作战。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分工,落实措施,强力推动。各执法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区司法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协调,统筹推进;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衔接联动,联合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项督导,通过案卷评查、企业回访、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督导涉企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年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企业投诉反映问题解决情况等,严查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确保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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