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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钢城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11371203K21349522D-A/2023-6388951
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3-02-24

议题解读:《钢城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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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9月12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22〕14号);2022年12月31日,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钢城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实施方案》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策后已于2023年3月15日【2023】1号文件下发。

二、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生育、养育、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美丽钢城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一)总体目标

计划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口出生下降趋势缓解,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依法取消社会抚养费、再生育审批及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信用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二是提升生育信息化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人口发展规划研究和人口监测体系建设。

2.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一是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二是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质量。三是优化生殖健康服务。

3.健全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一是推进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二是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政策。对依法备案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运营补助。三是丰富托育服务形式。四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4.构建多方位支持体系。一是加强生育政策支持。落实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的休假政策,女方享受158天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15天陪产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育儿假。二是加强养育成本支持。本区户籍按照生育政策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对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妇女每月加发200元育儿生活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对按照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备案托育服务机构,依据实际收托数,给予每人100元的入托查体费和每人每月400元的保育费补助。三是加强医保政策支持。对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参加我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当年度个人缴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参加我区长期护理保险的,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5.加快构建生育友好环境。一是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二是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三是加强婚恋指导服务。

6.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一是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二是加大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力度。全面落实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的补助政策;落实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每人每月450元的运营补助政策。三是健全全方位扶助关怀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动员社会参与。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四是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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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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