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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区政府召开第十九届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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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5-04-25

区政府召开第十九届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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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议题名称

1

关于一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

2

关于上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

3

关于钢城区农村供水定价有关情况的汇报

出  席:程学锋  张合峰  崔  波  孙春莹  王玉山  张鹏忠  刘方永

请  假:高  宇  陈  智  

列  席:郑光和  吴茂平  李念雪  颜培虎  孙  涛  梁  升  卢翠苹  张延国  刘永祥  张延玲  吴茂呈  温慧生  何建平  王仕春  亓学富  王  平  陈茂森  马庆刚  葛现军  孙守彬  李淮河  程  彬  赵方敏  许海滨  张升云  郑  涛  刘春亮  李  强  吕宜超  侯忠泉  殷锡华  孙  波  李传珍  秦  鹏  王洪翔  王  阳  吴  波  陈茂金  李  超  王  凯  吴艳芹 

2025年4月25日,程学锋同志主持召开第十九届钢城区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一、会议听取了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一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区农业农村局的汇报。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区上下深入贯彻全市“项目提升年”部署要求,按照“1364”工作思路,全力以赴拼经济、抓项目、争要素、促发展,一季度经济运行呈现“承压运行、稳中求进”的态势。会议强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时序进度不平衡、区县竞争压力加大、困难挑战不容忽视、能力作风还有短板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鼓足干劲,锚定目标、奋力冲刺,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更大劲头、更大力度抓好二季度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双过半”。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研判分析。要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大数据挖掘力度和研究深度,聚焦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壮大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质量。二要抓实重点工作。要聚焦重点、加压奋进,细化制定路线图、时间表、任务单,全力抓好工业经济,加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重点项目建设,深挖消费指标潜力,稳住外资外贸、财税金融增长基本盘,坚决守牢守好一排底线,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三要压实发展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准确把握当前各项有利政策机遇,压实各方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对接争取,密切协同配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要素服务保障,以务实举措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提交的《关于上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区审计局的汇报。会议指出,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审计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一要提高审计监督质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一体化”审计监督策略,加强重大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资金使用等领域审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二要加快审计问题整改。要深化细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建立清单台账,严格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逐项对账销号,高质高效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任务。三要加强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监督检查机制,创新审计理念,把握监督重点,加强能力建设,推进源头治理,举一反三查改同类问题,巩固审计整改成果运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美丽钢城提供坚实审计保障。

三、会议听取了区发展改革局提交的《关于钢城区农村供水定价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区发展改革局的汇报。会议确定,1、农村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按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2、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采取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水价为年用水量0-144(含)立方米,综合水价2.94元/立方米(基本水价1.95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0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为年用水量144-360(含)立方米,综合水价3.94元/立方米(基本水价2.95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0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价为年用水量360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4.89元/立方米(基本水价3.9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0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3、农村非居民用水分为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均不执行阶梯水价。其中,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包括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用水等)综合水价为3.44元/立方米(基本水价2.45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0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为4.19元/立方米(基本水价2.75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0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4元/立方米)。4、农村特种用水(包括洗车、洗浴、以自来水为原料的净水生产等)不执行阶梯水价,综合水价为6.94元/立方米(基本水价5.5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0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4元/立方米)。5、相关配套政策:(1)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钢城区所有抄表到户的农村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月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立方米,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认定。(2)对我区“低保户”和持有《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用户,按照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下调0.2元(即:2.74元/立方米)执行,不执行阶梯水价。(3)由供水企业具体负责,对户表居民用户要严格执行阶梯水价,做好用水信息告知服务,定期发布水质监测及居民用水情况,指导提醒用户合理用水、节约用水。6、钢城区农村供水价格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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