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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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拟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承办单位 | 制定背景 | 决策概述 | 预期目标 |
钢城区农村供水定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8号) 3.《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 4.《山东省定价目录》 5.《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6.《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722号)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 2024年12月底前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钢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建设完成,铺设主管网280公里,对235个村实现村内管网改造,供水加压泵站34座建设完成,实现了全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彻底改变了我区农村供水保证率低、水质差的原有面貌。为保证供水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水需求,同时引导居民树立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理念,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对我区农村供水进行定价。 | 该事项对我区农村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价格进行价格制定,完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体系。 | 进一步理顺钢城区农村供水价格体系,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保护和合理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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