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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就业创业政策个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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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2-12-15

钢城区就业创业政策个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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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上述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籍(或驻济高校在校生、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连续在济南市居住 6 个月以上且在济南市参加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持居住证常住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贷款额度

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在十大千亿产业领域创办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30 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的,可依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每人不超过 20 万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 60 万元。

三、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创业服务科0531-75873066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个体工商户)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 个月以上,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在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人员及连续在我市居住 6 个月以上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6 个月以上的外来常住就业失业登记人员 , 可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者只能领取一次,已经享受过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创业者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贴标准

3000元

三、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创业服务科0531-75873066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新招用的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一)毕业年度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择业期是指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二)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派遣到小微企业的除外,一次性补贴有小微企业自行申报)的高校毕业生。(三)同一名毕业生在不同的小微企业就业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四)小微企业须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小微企业认定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小微企业名录”为准。

二、补贴标准

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含)以上(不含补缴)的,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00元。

三、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人才开发科0531-75873038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请条件

属于我市居民,离校两年内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通常包括从事钟点工、家庭服务等工作的毕业生;在早市、夜市摆摊经营、从事家庭手工业劳动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灵活就业毕业生;其他形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下限给予60%的比例进行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定额补贴。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养老保险一项给予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人才开发科0531-75873038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

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机构范围。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及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证照)经营范围中以家庭服务为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企业或单位。

 2.人员范围。与符合上述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 的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年龄在 16 至 60 周岁。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0531-75873077

 

 

 

 

 

 

《就业创业证》申请办事指南

 

一、对象范围

劳动年龄内的我市劳动者。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外地户籍提供居住证。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四、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0531-75873077

 

 

 

 

 

 

 

 

 

 

 

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对象范围

劳动年龄内,通过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和个体就业、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职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我市劳动者。

二、办理材料

身份证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四、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0531-75873077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

补贴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我市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

1.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 成员中女性年满 40 周岁、男性年满 50 周岁以上的人员;

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5.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成年后孤儿。

二、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下限给予不超过 2/3 比例的补贴。只缴纳其中一项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一项给予补贴。

三、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0531-75873077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我市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1.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 成员中女性年满 40 周岁、男性年满 50 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的人员;

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5.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成年后孤儿。

二、申请材料

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请携带居住证)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三、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0531-75873077

 

 

 

 

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市劳动者。

二、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

(二)外地户籍提供居住证。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四、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0531-75873077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申请时在缴费状态,且累计缴费满 12 个月(含)以上。2.考取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 可以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考取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3.在证书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补贴标准

1.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补贴 2000 元。2.专业技术证书分四个级别的,最高级别和高级别补贴 2000 元,中级别补贴 1500 元, 初级别补贴 1000 元;分三个级别的,高级别补贴 2000 元、中级别补贴 1500 元、初级别补贴 1000 元;分两个级别的,高级别补贴 2000 元、低级别补贴 1500 元;不分级别的补贴 2000 元。

三、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失业科0531-75873017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补贴标准

2021 年至今(如有标准调整,执行新标准)钢城区执行失业保险金标准是:1710 元 / 月。

三、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失业科0531-75873017

 

 

 

 

 

 

 

 

 

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申请条件

在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

本补贴申领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不含成人自考、远程教育、函授及其他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年度内毕业的学生和毕业学年内已领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学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的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在补贴范围内。

二、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

三、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人才开发科0531-75873038

 

 

 

 

 

 

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

 

一、申请条件

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1年内来济参加面试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依据交通票据、住宿发票据实发放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三、联系电话

钢城区公共就业中心人才开发科0531-7587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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