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钢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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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了《济南市钢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要求体系化推进各级救助预案修订工作,健全完善新时期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落实救灾救助各项责任措施。2024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9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后的省、市级预案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优化了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健全了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和措施。原有的《济南市钢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钢城政办字〔2023〕11号)已经不能有效地衔接上级预案,不适应当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同时,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部分部门(单位)的职能发生变化,在《预案》中的分工需要进行调整。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修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新修订)、《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新修订)、《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新修订)、《济南市钢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了该预案。
三、出台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能够不断提升自然灾害救助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构建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四、主要内容
1.总则。主要是说明《济南市钢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的依据、适用的范围、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主要是明确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和专家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
3.灾害救助准备。主要是在相关部门在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之后,当灾情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时,可以提前采取的救助准备措施。
4.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的依据。明确信息报告,灾情信息初报、续报、核报,会商核定和信息发布的责任单位和相应职责。
5.应急响应。将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并明确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终止条件。明确了响应启动条件的调整和与市级响应的联动。
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主要是明确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的相关责任。
7.保障措施。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应对自然灾害需要的资金、物资装备、通信和信息、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维护、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保障、宣传教育等相关保障的相应措施和责任单位。
五、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一是修订了组织指挥体系。重新明确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作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全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二是优化了响应启动条件。参照省、市级救助预案,修订后的《预案》明确了自然灾害的范围,调整了启动各级应急响应的因灾死亡和失踪的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数和户数、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等启动条件,更注重与济南市市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的衔接,更贴合钢城区实际。
三是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增加了三级应急响应当中应该采取响应措施的部门单位,进一步压实了责任,推动灾害救助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 机构:济南市钢城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马文富
咨询 电话:0531-7688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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