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简明问答:钢城区工信局对《关于鼓励扶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意见》进行解读答疑
11371203K21349522D-A/2022-5412346
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2-06-06

简明问答:钢城区工信局对《关于鼓励扶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意见》进行解读答疑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问: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都有哪些奖励政策?

答:《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意见》中提到,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级、市级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迭加奖励10万元;对通过复审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

问:高新技术企业的新认定有没有有效期限?

答:首先,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为3年,3年后必须得通过重新认定才能继续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这个政策是钢城区对于当年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

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入钢城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钢城区当年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政策。

问:除了区里的奖励政策,省、市是否还有鼓励措施?

答:省、市还有相关奖励政策。省级对符合小升高条件的企业奖励10万元。市级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这样对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区三级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21年度钢城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3家,其中首次认定24家、复审认定9家,共计可获得省、市、区三级奖励资金1295万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17152

信息发布总数

49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