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解读:关于鼓励扶持商贸流通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的六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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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与目的是什么?
为推动全区商贸流通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二、具体鼓励扶持措施有哪些?
鼓励“个转企”、“产转法”及企业升规纳统。 | 对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企业的,或新升规纳统的商贸流通及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
鼓励“首次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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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连锁经营 | 对总部设在钢城,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品牌,且门店达到10家及以上、年营业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鼓励企业主辅分离 | 对从母公司剥离后新设立的规模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年内或下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内或下年度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内或下年度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鼓励盘活闲置商业地产 | 对盘活闲置商业地产面积达到600平方米且实现升规纳统的法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盘活闲置商业地产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且实现年营业额2倍于纳统额的升规纳统法人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盘活闲置商业地产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实现年营业额4倍于纳统额的升规纳统法人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鼓励电商企业推动本地产品销售 | 对在钢城注册的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年度内每销售1000万的钢城本地工业产品或农产品,给予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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