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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校车使用许可的批复
钢城政字〔2024〕4号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校车使用许可的请示》(钢城行审发〔202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为莱芜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辆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使用许可。
你单位要会同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规范校车使用许可标牌办理手续,加强安全教育、年检、运营等后续管理,确保运行安全。
特此批复。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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