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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校车使用许可的批复
11371203K21349522D-A/2024-6540014
综合政务
钢城政字〔2024〕4号
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4-01-26
2024-01-26
有效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校车使用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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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校车使用许可的批复

钢城政字〔2024〕4号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校车使用许可的请示》(钢城行审发〔202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为莱芜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辆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使用许可。

你单位要会同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规范校车使用许可标牌办理手续,加强安全教育、年检、运营等后续管理,确保运行安全。

特此批复。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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