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统计局根椐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99号文件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8号)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统计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并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政策法规处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人教处、设管处、法规处相关人员组成的山东省统计局行政许可清理小组。经过近一段时间的认真清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统计人员上岗证、部门系统内调查项目备案、跨部门调查项目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竣工登记、统计登记管理证、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大中型工交商贸企业规模类型确认等七个统计行政许可事项提出了保留意见,并及时上报山东省行政许可清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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