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钢城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和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8 14:54 信息来源: 钢城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区应急管理专家库(2023届)将于2026年9月30日届满,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的能力水平,保持技术支撑工作的连续性,区应急局决定对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库进行更新调整。现将相关条件与流程公布如下,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高度重视,踊跃推荐,积极参与。   
   
 一、专家职责
  (一)为应对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救援服务。

(二)为安全生产政策的制定,专业领域的问题调研,事故灾难的防范,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等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参与区应急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安全生产条件可靠性论证等各类现场检查活动。

(四)参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科技项目成果技术评审,应急预案评审等工作。

(五)为安全生产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息化建设及培训考核等提供技术支持。

(六)参与区应急局其他有关的工作任务。

二、申报行业

本次申报行业类别包括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分生产储存经营和储存经营)、工贸(分涉及金属冶炼和不含金属冶炼)。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服从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悉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省内相应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三)相关专业的大学学历,10年以上相关行业领域的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活动。

(四)取得相关行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资格。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取得高级以上职称资格。

(五)近3年多次参与省、市、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检查、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专家优先聘用。

(六)对于达不到第(三)项中条件和要求,但有突出专业特长,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一定的权威性的专家,经区应急局研究通过后,可聘为专家。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按照自愿申报和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原则,上报《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附件3)至区应急局相关科室,申报表提供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如无工作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推荐,直接报送;如申报行业属不同科室管辖,可分别申报。原则上每人只申报一个行业领域,现行省、市专家库成员可根据自身特长申报两个。

(二)初审。区应急局相关科室对本行业领域专家填报的材料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审核后汇总专家候选人员名单,形成《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审定。区应急局相关科室将《专家推荐汇总表》报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交区应急局党委研究、审批。

(四)公示。专家名单经区应急局审批后,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任管理。拟聘任的专家组成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发文公布,按照《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申报时间
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逾期不再接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工贸

一中队:张宪亮  联系电话:0531-76881193

电子邮箱:gcqajdd@jn.shandong.cn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

二中队:王恺    联系电话:0531-76881125

电子邮箱:gcyjek@jn.shandong.cn

 

附件:1.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分类表

2.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条件表

3.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

4.专家推荐汇总表

 

                   济南市钢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8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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