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通知书
钢城自然资听通字〔2026〕1号
马京国、伊永亮:
你对拟征土地张贴的《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6〕7号)存在异议,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依申请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马京国、伊永亮提出的拟征土地张贴的《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6〕7号)异议事项举行听证。
二、听证日期、时间、地点
日期: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时间:上午9:00
地点:钢城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府前大街63号)
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听证员兼主持人:徐洋 钢城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科副科长
听证员:张至一 钢城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听证员:张瑞真 钢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
记录员:高锦华 钢城区自然资源局规划科工作人员
四、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
(三)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四)遵守听证纪律,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中途退场;
(五)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参加人员核对笔录并签字。
五、被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就听证事项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材料等作出陈述和说明。
(二)遵守听证纪律。
六、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出席听证会,委托代理人出席听证会的需同时提供代理委托书。若无故缺席,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参加听证时请自行携带相关材料。
联系人:董照静
电话:0531-75815507
地址:钢城区府前大街63号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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