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号)等有关规定,受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现对《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南港里熔剂用石灰岩矿及扩界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上述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6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寄(送)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通讯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63号
联系人:吴浩 联系电话:0531-76885316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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