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6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及区委工作安排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理论武装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开展不深入,没有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理论学习机制,切实提高交流研讨质效。班子成员组织学习前,提前下发学习资料,每次指定2名交流发言成员,发言完毕后,由党组书记统一进行点评,要求交流发言材料必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分管领域实际,切实把自身摆进去,紧密结合当前工作,确保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工作实际实现有机统一。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论述等,确保党的最新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深悟透、落地见效。2025年以来,学习“第一议题”63次,党组成员结合主责主业等实际工作交流发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参照省委和市委、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法,严格按照每月至少1次组织学习,认真贯彻学习制度,每次学习制定学习方案,规范学习专报的报送工作,制定会议纪要,并做好学习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2025年以来,共组织开展15次集体学习。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上级法院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制度执行刚性。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要求,组织各业务庭相关干警分类开展培训,提升“两状”接受度。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调解员培训会议,提高调解人员对于示范文本的适用水平及技巧,从而引导当事人使用答辩状示范文本进行答辩。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提高示范文本的知晓率和使用率。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册等方式在诉讼服务大厅及时展示示范文本等引导信息,安排专人引导、辅助到院的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截至目前,已严格按照使用要求做到了“两状”的推广工作。
强化执行案款管理。严格按照省高院对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使用率的要求,现已关闭执行款专户主账号的收款功能,确保“一案一账户”使用率为100%。严格落实上级法院指令。对上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严格按要求重新立案审查,满足当事人诉求。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审判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提高能力素质,积极组织员额法官参加市中院的文书评选和庭审观摩,推行专业审判,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做到类案类判、同案同判。加强经验交流和请示汇报,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审判资源供给,加大对发改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类案会诊的分析研讨力度和案件化解力度。利用法答网、案例库及上级法院条线指导,开展案件评查2次,评查案件297件,制作发改案件分析3期。发挥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将发改案件集中的案由和法官纳入弹性阅核范围,实行网上阅核全流程留痕。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执行工作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案款15天发放期限规定,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充分发挥案款监管员职责,每日对案款认领发放情况进行调度提醒。严格落实执行案款分级审批制度,细化案款延缓冻结事由,合理确定延缓发放期限。积极推进延滞留案款清理,对延缓事由消除的,按照要求及时过付,同时,加强协调配合,与财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每月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确保案款收支与财务账目一致。
加大集中执行力度,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行行动,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执行到位率均处于合理区间。
将执行工作专项审务督察发现的问题拆分细化,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逐一对账销号,目前,除各基层法院均存在的1项共性问题未整改完成外,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共性问题待上级法院后续统一部署后予以落实。另外,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关于终本管理和财产调查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终本执行裁定书格式,加强卷宗管理,保证卷宗材料的齐全、规整。
依法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坚持线上查控和线下查人找物相结合,既用足用全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又坚持通过“走门串户”等传统方式继续查找财产线索。在执行接待区公开案件承办人联系方式,畅通当事人联系法官、提供财产线索等反馈渠道。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制度机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文件,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分工等,严格按照工作措施和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融合到各项工作中去,形成常态有效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规定动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进行汇报。院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对所有部门进行一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议题,开展专题研讨,确保班子成员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认清责任使命。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调要求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发言材料中,必须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并对汇报材料严格把关。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正面宣传阵地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区融媒体合作,由专人负责新媒体各类账号的维护、更新等工作。2025年以来,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大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稿3000余篇,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济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发稿240余篇,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5.关于“意识形态教育培训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带头交流研讨,同时,各支部在日常学习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学习内容。2025年以来,党组会6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1次,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6次。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关于“保密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1.关于“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加强保密教育,将保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强化领导干部保密意识,将保密工作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重要内容之一,突出当前和下一步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干警提高保密意识,控制好自己的言行,严守办案纪律。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落实诉讼档案安全管理要求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完善诉讼卷宗的管理,提高保密意识,督促已借阅的卷宗应当予以归还的进行归还,未归还的办理续借手续,超期借阅未归还的卷宗均已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目前,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均已办理续借手续,未按时归还已全部归还。提高借阅人对档案管理的重视,告知借阅人应妥善保管档案卷宗,对于保密文书不得复制、摘录、拍照,不得扩散,查阅完后要及时归还。对于系统自动归还提醒提示后,借阅人仍不归还案卷的,需借阅人说明理由,并由分管领导签阅后,重新提交借阅申请。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对涉密计算机安装保密技术防护系统三合一设备,并开展全院保密自查工作,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自查情况报告,杜绝出现问题。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1.关于“活动开展不够扎实,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支部学习、“人民法院大讲堂”、“法官讲坛”、专题培训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重视程度,统筹处理好工作与“开门见干警”活动之间的关系,干警“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1名员额法官每周五在区公安分局视频直通中心值班,解答来访群众疑问。6名法治专员每月到责任街道联络帮扶村开展普法宣传,为村民答疑解惑,全力化解矛盾问题,并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建立闭环机制,切实解决群众问题。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释法说理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干警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准确阐明法理、全面剖析事理、详细阐明情理,组织案件评查2次297件,及时纠正裁判文书中的低级错误。充分发挥诉前引导、诉中辅导、诉后疏导各环节作用,截至目前全院调解率和先行调解成功率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司法为民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有信必复”,严格时间节点,配备AB角,确保及时查收来信、期限内及时回复、及时办理答复。不断健全群众来信办理流程,加大工作人员对操作系统的熟悉程度,做到第一时间签收、抓紧时间办理、持续关注进展、尽快完成办结。今年以来,区法院期限内回复率及答复率均达到100%。
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管,对于已结案件,要求及时解除当事人被冻结的银行卡、微信支付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截至目前,对于已执结案件且符合规定的,全部已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保全及其他法律限制措施。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加强财务审核力度,严格审核财务原始资料,对存在附件资料不齐全、发票开具不规范等问题的报销事项一律不予报账。组织相关干警集体学习采购流程,重申报账事项支付的规范程序,杜绝出现先开具发票后走政府采购手续的行为;加强对记账凭证的合规性、逻辑性审核,避免制单人、审核人由一人兼任,以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工作交接,避免出现经费无财务人员审核的情况。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账务冲销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账务冲销流程。对必要的原始凭证、相关证明材料等加强审核,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确保证明材料齐全,保证账目准确、规范。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把握文件精神不到位,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尤其对涉及差旅费报销的相关章节逐一研究,确保规范报销。同时,因不规范报销导致的多报销款项已全部退回。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采购制度规范化管理,对于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形式购买的办公用品,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和要求,全部通过政府采购形式购买。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预决算编制流于形式”的问题
1.关于“决算报表编制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财务人员关于决算报表编制的学习教育,畅通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对照问题加以整改。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五项经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对五项经费的严格管理,强化对五项经费的预算约束、精打细算,合规管控的意识,对五项经费的支出准确严格把控,明确本年度无预算的支出,需待之后年度有预算后再行支付,确保不出现无预算列支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科目规范使用的学习,依据业务实质选科目,按政府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每笔经济业务都对应到唯一、准确的科目。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关于“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核查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不动产、公积金、机动车等财产情况,对于被执行人户籍地为外地的或长期在户籍地外地区工作生活的,积极委托当地法院查询被执行人上述财产,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查控处置条件的,依法查控,尽快处置。坚持宽严相济,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行动,充分运用拘传、拘留、罚款、发布悬赏公告等措施,形成高压态势,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加强走访调查,全面了解核查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财产线索,积极主动做被执行人家属思想工作,释明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家属代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审判权威。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关于“物业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物业服务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对于今后需要的物业服务,及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提前做好会议议题发送至每一名党员,提升会议内容与业务工作融合度,党员参会率、学习效果和学习交流发言积极性明显提高。采用线上线下学习、送学上门等多种方式强化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基本实现退休党员学习内容不缺失。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并认真做好记录。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各党组织书记及领导干部亲自授课。党总支定期检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记录及资料是否规范、及时、完整。2025年以来,各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60余次,上党课15次。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主题党日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年初制定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各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包括“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风廉政建设、学党章、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并规范签到、着装、佩戴党员徽章等要求,优化活动流程,推动活动质量全面提升。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做好相关文稿图片、宣传报道等资料收集工作。2025年以来,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0余次。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管控,明确各环节时限和责任人,会前确定会议主题。每年至少开展谈心谈话1次,2024年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梳理查摆问题18条,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时限。每名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党员至少提出2条批评意见。整理组织生活会归档材料6册。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组织生活记录簿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支部书记作为组织生活记录的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记录,并审阅签字。详实规范及时记录组织生活,确保记录要素齐全,字迹工整,并上传灯塔-党建在线-e支部,参会人员签到确认。会议记录若涉及敏感信息,记录人员在整理会议记录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确保记录内容的安全性。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指导和推动工作落实有不足”的问题
关于“区法院对部分工作调度不及时,不能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全流程覆盖和常态化监督为重点加强审务督察,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审务督察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和纪律作风同时纳入督察范围,每月至少开展3次督察活动,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杜绝各类司法作风问题。加大对问题线索的重视程度,以问题线索处置为突破口,强化源头治理,符合移交条件的,按照有关程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精准化设计教育内容,联合各部门调研不同岗位需求,聚焦不同岗位特点,分层分类设置教育内容,使教育内容与岗位风险高度匹配。强化新型司法腐败研究和教育,多选用贴近干警实际的新型腐败案例,全面提升廉政治理效能。动态更新教育内容,如最新廉政法规和案例,保证教育的实效性。集中采购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以案为鉴——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等教育类书籍,并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同时,不定期在工作群内转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廉政信息,确保廉政教育走深走实。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廉政风险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升廉政风险意识,组织全院干警深入排查各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修改完善已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廉政风险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力争形成全链条、闭环式防控体系。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廉政风险高发节点,提前发送廉政风险提醒,如节假日严禁违规吃喝等,强化干警的风险意识。加强对《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链条监督,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其他各部门协同参与的监督主体,细化可量化可核查的监督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整改回头看,避免问题反弹。同时,加强对易引发廉政风险的岗位和环节的重点监督,确保监督无死角。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规范的相关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明确报什么、怎么报,确保人人懂填报、会填报。加强对填报内容的审核,政治部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事项进行严格复核。2023年至今未有领导干部因个人事项报告存在问题受到组织处理。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规定的集中学习,对《“三个规定”文件汇编》《“三个规定”答疑手册》及上级政法委、上级法院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再学习,同时,加强对填报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2025年以来,未出现干警连续2个月“零填报”问题。督促院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填报。各部门设立廉政专员,及时转达上级通知要求,督促本部门干警如实、按时填报。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6881643;邮政信箱: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电子信箱jngcqfy@jn.shandong.cn。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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