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钢城区2025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收益及结存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5年度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全区交存维修资金 7,019,777.34元,其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 7,019,777.34元,公有住房维修资金0元。
二、2025年度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全区维修资金使用186笔,拨付资金 3,144,360.47元。其中:
商品住宅:1,267,028.67元(99笔)
公有住房:1,877,331.80元(87笔)
三、2025年度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情况
全区维修资金利息收益 78,711.71元。其中:
商品住宅利息收益:44,555.67元,已全部分配至业主个人账户;
公有住房利息收益:34,156.04元,已全部分配至各楼幢账户。
四、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余总额为 206,540,975.54元。其中: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结余:118,200,317.46元
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结余:88,340,658.08元
五、工作说明
近年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持续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优化资金使用流程,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确保维修资金管理公开、透明、规范、安全。本公示数据真实准确,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业主监督;如发现违规使用、截留挪用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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