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钢城区烟草专卖局依据《济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济烟法〔2026〕3号)第六条 、第二十三条 的规定,对钢城区的市场单元、市场单元零售点规划数量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将《钢城区烟草专卖局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明细表》进行公告,本规划明细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施行,2026年1月6日公告的《钢城区烟草专卖局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明细表》(2026年)同时废止。
附件:钢城区烟草专卖局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明细表.xlsx
钢城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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