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上门 父子和解
发布日期:2026-04-23 18:26 信息来源: 钢城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可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近日,区法院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地点不在法院审判庭,而在案件当事人家中。

这是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和被告是父子关系。几年前,父子二人因家庭矛盾发生争执,导致儿子多年未曾上门看望父亲。尽管村委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一直未能成功。近日,原告因眼疾急需就医,就儿子未支付赡养费问题诉至区法院。考虑到当事人因身体状况长期坐轮椅,出庭应诉不便,区法院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该案。

开庭当天,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来到当事人家中,耐心倾听原告和被告诉说各自心结,并探寻到了层层矛盾掩盖下的浓浓亲情。工作人员以此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面对面调解,终于使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美荣说:“我们一直在探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新路径,比如经常深入社区(村),跟群众聊天,解答法律咨询,也会做和事佬,现场解决一些纠纷。这么多年来,乡亲们很信任我们,有什么难处也愿意跟我们说。”

变“坐堂审案”为“送法上门”,变的是审判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近年来,区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合家和讼”枫桥式工作法,通过主动出击,到群众中去提供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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