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处一起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案件。杨某某于 2018 年6月入职某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后续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事宜产生分歧,杨某某遂向我院提起仲裁申请。
案件受理后,承办仲裁员坚持调解优先,多次通过电话分别与劳动者、企业负责人沟通对接,紧扣本案争议核心,细致解读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双方权责,反复沟通协商,不断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置方案。开庭当日,经仲裁员持续居中疏导、情理兼顾劝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涉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当事人对本次高效暖心的调解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当前劳动者维权意识持续提升,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稳步增长,仲裁调解是平稳化解劳资矛盾、稳定劳动关系的关键抓手。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牢固树立调解前置工作理念,以柔性调处方式化解各类用工纠纷,既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诉求,也有效降低企业与群众维权成本、减少诉累,持续助力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为辖区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提供坚实劳动保障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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