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贵利带队到钢城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实施条例执法检查。区委副书记、区长程学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家才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山东巧夺天工家具有限公司、中大福莱芜生态黑猪肉销售门店,深入红木文化博物馆和生产车间、肉类销售专区,实地察看企业生产经营、产品质量管控、进货查验、储存销售、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详细了解企业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实施条例方面的具体做法和实际成效。
检查组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关于禁止“大数据杀熟”、规范自动续费、明确直播带货各方责任等新规定新要求,以法治力量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标准,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要凝聚多方共治合力,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治理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程学锋表示,钢城区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推动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费维权新格局,不断提升全区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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