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建发〔2025〕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机制有关成员单位对项目进行联审 ,济南市钢宝科贸有限公司新建职工集体宿舍项目21套 (间),区级联审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要求,现将上述审核通过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自2025年6月9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者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并对所提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我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邮箱:gcfgzx@jn.shandong.cn
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