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钢城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试行)》清理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3号)和《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鲁司[2020]66号)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钢城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试行)》(钢城政办发〔2023〕3号)开展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
反馈渠道联系电话:0531-78967199
通讯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8号
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钢城政办发〔202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钢城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