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3号)和《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鲁司〔2020]66号)有关规定,我单位对《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钢城政字〔2024〕10号)进行清理,提出继续有效的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6月16日前反馈至济南市钢城区审计局。
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gcsjjfgk@jn.shandong.cn
2.联系电话:0531-76967010
3.通讯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
济南市钢城区审计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钢城政字〔2024〕10号 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