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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开始时间:2024-04-17 结束时间:2024-05-17
  • 征集公告
  • 草案内容
  • 起草说明
  • 征集意见
  • 意见反馈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5月17日前反馈至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jngcgafj@jn.shandong.cn

2.互联网平台: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过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http://www.gangcheng.gov.cn/col/col116935/index.html)提交意见

3.联系电话:0531-78967228

4.通讯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8号


 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