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2023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17:25 信息来源: 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济南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处级领导任副组长,执法大队及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共同参与。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行业普法重点工作,坚持普法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确保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规划、年度计划。结合交通运输新时期普法工作的新特点和执法监管工作的新形势,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方式、工作要求等,层层压实普法工作责任,保证各项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成立以法律顾问及全体执法人员为成员的普法宣传队伍,强化普法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完善普法联络员制度,开展专题活动5场。

1.5月15日,到钢城区新兴广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以提高市民预防和应对突发灾害的减灾能力为重点,全面增强防灾减灾观念,切实提高避灾自救能力。

2.9月14日,到莱芜长运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济南隆恒源物流有限公司、山东鲁中物流钢铁有限公司开展“诚信兴商”活动,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

3.11月22日,到钢城汽车站开展“诚信共建,共谱新篇”主题宣传活动。

4.11月22日,深入企业开展,以“信用报告如何查询”“征信修复如何操作”等贴近广大群众生活的征信热点问题为宣传重点,详细讲解操作步骤,引导社会主体全面了解征信报告,维护自身征信权益,让征信知识及政策真正走入人心,真正为民所用。

5.12月5日,到钢城汽车站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

二、组织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6场次。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其中主要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3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开展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活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4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第一部分相关内容活动。

3.6月30日,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信用知识手册》活动。

4.9月27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传达学习《湖南通报湘西州11名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通报精神。

5.11月2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观看学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6.12月6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活动。

(二)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12场次。充分利用局党组扩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灯塔在线、学习强国等形式,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学法,并组织人员认真参与考法活动,不断提高学法成效。其中主要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1月16日至1月20日,组织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等。

2.2月13日至2月17日,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先后赴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市属机场大队、协调指导处(案件处理中心)、槐荫大队及历城大队等单位,跟班学习交通执法常用法律法规规章、现场执法规范操作、省交通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案件文书处理和归档等业务,着重强化了对“黑网约”“黑出租”和货车超限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办理能力。

3.3月19日至3月21日,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全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通知要求,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我局6人参加考试。

4.8月18日、10月12日,参加省厅轮训法律知识考试,重点考察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2人参加,分别取得86分、84分,高于全市平均分数。

5.8月31日,局执法大队7名执法人员到济宁市汶上县交通运输局学习非现场执法的先进经验做法。

6.9月7日,局执法大队参加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召开主办的全市治超非现场执法业务系统培训会。

7.9月17日至23日,1人参加2023年济南市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提升培训班,提高了业务技能水平。

8.10月19日,为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激发全局上下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工作热情,按照主题教育安排,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党员干部到中共山东省工委旧址开展党性教育现场教学活动。

9.10月27日,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92 号)的规定,进行 2023 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我局4人参加通过考试。

10.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 2023 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宪法知识网上竞答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普法”12月1日—12月10日举办的“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答题活动。通过参加此次活动大力提升干部员工的法治意识与履职能力。通过组织学习和答题,真正让宪法走进职工心里,引导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依宪依法依规履职,使全体干部职工都成为宪法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11.12月4日至12月30日,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举办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及业务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组织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参加网络培训班学习。

12.12月8日下午,局机关支部开展主题党课,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知识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了宪法的地位与重要作用,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坚定了尊法、守法的决心。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1.开展“诚信春运、平安出行”主题活动。1月18日,到钢城车站开展“诚信春运、平安出行”宣传活动,引导乘客、驾驶员文明驾乘,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出行理念。

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3月1日至30日,根据中共济南市钢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中共济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项目突破年”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的相关工作,把其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微信工作群、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等渠道,多形式开展《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一股学法、宣传法的热潮。

3.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培训。4月21日上午,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聘请第三方安全专家在区交通局5楼会议室对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进行“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培训和“审计式”监督检查培训,会上同时对济宁泗水“4·19”安全事故进行了警示教育。

4.以“512防震减灾日”活动宣传为契机,开展现场普法咨询活动,组织志愿者向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单页,面对面讲解民法典知识,让群众直观了解民法典,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5.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根据区扫黑办《关于转发济扫黑组发《〈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一周年集中宣传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宣传工作,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和良好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积极组织,持续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6.5月23日,组织开展“法治进企业”宣传活动,增强了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治观念,营造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7.开展书记项目进社区党建活动。5月16日,结合书记项目进社区活动,到梅苑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美好生活·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法治宣传在全区落实落地走深走实。

8.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辖区内运输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的形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使民法典深入人心。同时设置民法典咨询点,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使人人成为知法、懂法、尊法、护法的带头人。

9.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六月是我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我局根据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的活动主题,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结合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对活动进行了认真组织和宣传,使此项活动在全局上下范围内迅速有序展开。

10.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以“诚信守法,一路畅行”为主题,到钢城汽车站、辖区内规上重点运输企业发放宣传单页200余份,依托宣传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对辖区运输企业发起诚信经营倡议。切实增强了服务对象对信用交通的体验感和认同感,在全行业营造出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信用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11.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一周年,12月4日至10日是全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七个山东省法治教育宣传月。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区城乡交通运输局通过内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上学习等渠道,多形式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对内全面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对外广泛普及宣传宪法知识,掀起一股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热潮。

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

(一)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注重“以案释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融结合,积极践行说理式执法。2023年9月18日,组织局聘用安全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以安全生产事故为切入点,引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二)组织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网上或现场旁听庭审活动2场次,参与7人次。具体情况:8月9日上午,局分管领导、法规科和执法大队部分工作人员,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活动;12月12日上午,1名局党组成员参加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法院、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旁听活动。通过零距离、全流程感受庭审,旁听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有了进一步了解,对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并深刻感受到了行政执法正当性和程序法定性的重要性。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

1.搭建“智慧+执法”平台,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在推进科技治超上见成效。针对进出入我区主要路段,在科学规划、科技赋能、制度支撑的基础上,建成投入运行3处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基本形成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的治超监管体系。通过实时监测管控平台实行远程监控,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重点布控、精准监测,减少执法纠纷与矛盾,更大地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针对超限超载违法车辆进行前后两端及视频证据保存,提高了办案效率,对违法信息不全的车辆,横向与交警数据对接,形成了高效畅通共享的一体化信息网络平台。

2.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12月5日,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开放日”活动,全面介绍非现场执法流程、案件调度指挥及办理、信息化设备的使用等相关工作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运输从业人员、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零距离”感受了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运行。

(二)加强媒体普法宣传。积极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今年以来,我局利用LED屏,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及时向广大市民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的新政策、新法规,起到良好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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