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5日对2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2家代理记账机构能自觉执行会计法律法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规定,但也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不严格,业务能力相对欠缺的问题。
一、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部分记账凭证附件资料不完整;部分支出费用缺少审核签字;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
(二)内部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落实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
二、处理情况
对检查发现问题我们已对该代理记账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代理记账机构行业内部下发通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钢城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