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使用艾山街道陈家庄社区幼儿园有关情况的汇报(征求意见稿)
已结束
征集部门:钢城区司法局开始时间:2021-10-11 结束时间:2021-11-11
为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关于购买使用艾山街道陈家庄社区幼儿园有关情况的汇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1月11日前反馈至钢城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531-75873069
电子邮箱:gcyfzqb@jn.shandong.cn。
钢城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11日
关于购买使用艾山街道陈家庄社区幼儿园
有关情况的汇报
(征求意见稿)
陈家庄社区周边南城子坡、北城子坡、徐家庄等社区以及爱山名郡、建华新村、山海天等小区现有居民约9000余人,根据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标准(每千人配套设置幼儿学位36个),为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需新增一处至少容纳324个幼儿学位的幼儿园。
陈家庄社区内现有一处社区幼儿园,由陈家庄社区投资建设,占地面积5056平方米,建筑面积6326平方米,可容纳15个班、450个幼儿入学,陈家庄社区有482户、1300余口人,3个班即可满足该小区幼儿入园需求。因陈家庄社区没有能力运营,该幼儿园一直闲置。该幼儿园可为周边其他小区提供12个班、360个学位,满足其他周边小区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编办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济南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教发字〔2018〕23号)的规定,对已建成的居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区县政府要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为妥善解决该区域适龄幼儿就近上幼儿园问题,区教体局在与区财政局、艾山街道、陈家庄社区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
聘请第三方对陈家庄社区幼儿园价格进行评估,扣除陈家庄社区适龄幼儿所需三个班的建房价格后,由区政府出资购买陈家庄社区幼儿园,转交区教体局管理使用。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结合上级专款统筹解决,分三年付清;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协助区教体局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一、政策背景
陈家庄社区幼儿园是小区配建园,按照小区规模,配建3个班即可,现15个班规模。当初陈家庄社区想通过租赁方式办成高收费幼儿园,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小区配建园必须公办或者民办普惠,故不能办成高收费园。考虑到陈家庄社区(482户)及周边南城子坡(339户)、北城子坡(379户)、徐家庄(339户)、清泥沟(601户)、陶家岭社区(575户)、建华新村(332户)、山海天(120户)、艾山公馆(820户)(内配建有3个班规模幼儿园)等(共计3987户约13000人口)均未规划建设公办幼儿园,按照千人指标(36人)核算,约468个适龄幼儿;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的相关精神,对已建成的居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县(市、区)政府要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原则,建议:由区政府出资(可分多年付清)购买陈家庄社区幼儿园,转归国有资产,由区教体局来管理办园,用以解决周边社区村居没有公办幼儿园的问题。
二、决策依据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编办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济南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教发字〔2018〕23号)的规定,对已建成的居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区县政府要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出台目的
为妥善解决该区域适龄幼儿就近上幼儿园问题。
四、重要举措
聘请第三方对陈家庄社区幼儿园价格进行评估,扣除陈家庄社区适龄幼儿所需三个班的建房价格后,由区政府出资购买陈家庄社区幼儿园,转交区教体局管理使用。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结合上级专款统筹解决,分三年付清;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协助区教体局办理土地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