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模式征求意见的通知
已结束
征集部门:钢城区司法局开始时间:2020-07-06 结束时间:2020-08-10
区政府拟对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模式进行调整,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8月10日前反馈至济南市钢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通讯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区政府办公楼6楼618房间;联系电话:0531-75878005;电子邮箱:jngcsfj@jn.shandong.cn。
济南市钢城区司法局
2020年7月6日
关于调整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模式有关情况的汇报
区城乡水务局
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第二污水处理厂(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量为1.5万立方米/日,项目选址潘西煤矿东南,占地面积22.1亩,设计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015年11月26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区政府与首创股份签订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2015年12月17日,首创股份出资70%,民生实业出资30%,共同注册莱芜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济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正式参与项目工程建设。2016年9月,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及部分配套附属设施基本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但因配套管网建设进度缓慢、污水收集量低等原因,无法满足设备运营的最低水量要求,第二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今年2月份,第二污水处理厂由民生实业公司转交区城乡水务局进行运营管理。7月份,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昌源水务)对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进行了全面检修,并铺设污水管网至莱钢沙河小区、北赵特钢小区、特钢园、潘西煤矿等生活小区,加之原先铺设的污水管网,现已具备运行条件。
原BOT项目合同规定: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第1、2、3年保底水量每日0.8万吨,水价1.73元/吨,每年污水处理费505.16万元;第4年保底水量每日1万元吨,水价1.73/吨,当年污水处理费631.45万元;第5年每日保底水量1.2万吨,水价1.73元/吨,当年污水处理费757.74万元;第6年至第30年,每日保底水量1.5万吨,水价1.73元/吨,每年污水处理费947.18万元。目前,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量约4000方左右,根据对周边污水收集量的预测,未来几年最多只能达到每日6000方污水的水平,远远低于原合同规定的最低8000方的要求。
二、意见建议
结合现实情况,充分考虑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后续发展,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互利共赢”原则,建议:
一是调整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模式,将原特许经营权模式转为委托运营模式,由区政府或授权区水务局与济南首创签订委托运营协议,由昌源水务每年支付济南首创运营管理费,委托运营的相关事宜在协议中进行约定,自2020年8月份开始执行。
二是昌源水务有限公司全额返还济南首创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投资款本息,济南首创将第二污水处理厂全部固定资产移交昌源水务。
一、政策背景
第二污水处理厂(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量为1.5万立方米/日,项目选址潘西煤矿东南,占地面积22.1亩,设计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15年11月26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区政府与首创股份签订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2015年12月17日,首创股份出资70%,民生实业出资30%,共同注册莱芜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济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正式参与项目工程建设。2016年9月,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及部分配套附属设施基本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但因配套管网建设进度缓慢、污水收集量低等原因,无法满足设备运营的最低水量要求,第二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今年2月份,第二污水处理厂由民生实业公司转交区城乡水务局进行运营管理。7月份,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昌源水务)对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进行了全面检修,并铺设污水管网至莱钢沙河小区、北赵特钢小区、特钢园、潘西煤矿等生活小区,加之原先铺设的污水管网,现已具备运行条件。原BOT项目合同规定: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第1、2、3年保底水量每日0.8万吨,水价1.73元/吨,每年污水处理费505.16万元;第4年保底水量每日1万元吨,水价1.73/吨,当年污水处理费631.45万元;第5年每日保底水量1.2万吨,水价1.73元/吨,当年污水处理费757.74万元;第6年至第30年,每日保底水量1.5万吨,水价1.73元/吨,每年污水处理费947.18万元。目前,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量约4000方左右,根据对周边污水收集量的预测,未来几年最多只能达到每日6000方污水的水平,远远低于原合同规定的最低8000方的要求。
二、决策依据
第二污水处理厂现已具备运行条件,但目前污水收集量远远低于原合同规定的最低要求。结合现实情况,充分考虑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后续发展,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互利共赢”原则,制定此建议。
三、出台目的
加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后续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是调整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模式,将原特许经营权模式转为委托运营模式,由区政府或授权区水务局与济南首创签订委托运营协议,由昌源水务每年支付济南首创运营管理费,委托运营的相关事宜在协议中进行约定,自2020年8月份开始执行。
二是昌源水务有限公司全额返还济南首创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投资款本息,济南首创将第二污水处理厂全部固定资产移交昌源水务。
截至2020年8月10日,《调整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模式方案(征求意见稿)》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济南市钢城区司法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