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食安办《关于第四、五批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程序要求,对照省食安办下发的《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评价细则(2019)》,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全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支持、鼓励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报告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4日-9日
通讯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路27号,邮编271105
电话:0531-76979008
电子邮箱:jngcscjgj@jn.shandong.cn
济南市钢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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